“猎狐行动”5年猎回外逃经济犯罪“狐狸”3317人

 发布时间:2017-11-03 00:00:43
来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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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猎狐行动”5年猎回外逃经济犯罪“狐狸”3317人

 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(记者 刘奕湛)记者2日从公安部获悉,5年来,全国公安机关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公安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按照“天网”行动总体部署,深入推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“猎狐行动”,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逃犯3317人,追回涉案赃款数十亿元。

  据介绍,包括闫永明、宋密秋等一批重大经济犯罪逃犯被缉拿归案、绳之以法,并协助纪检、检察、海关等部门缉捕境外逃犯252名,有力服务了反腐败斗争大局。5年来,公安部先后派出258个缉捕工作组,协调相关国家执法部门抓获并遣返一大批逃犯,最大限度地强化了专项行动的规模效应和震慑力、影响力。对于重大新发案件,秉持快侦快破、快追快回的理念,全力开展缉捕。各地还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,抓获一批变换身份甚至整容的逃犯。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潜逃17年、变换身份并取得外籍的重大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周某某。

  今年8月,作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海湖庄园会晤的实际举措,美方向我遣返1名多地立案、涉案金额高达40亿元的重大红通逃犯周某某。对与我签订并实施引渡条约的国家,在查明犯罪事实、查清资金流向、查实人员信息的基础上,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,请求相关国家缉捕犯罪嫌疑人并引渡回国。

  据了解,5年来,全国公安机关共从希腊、保加利亚、意大利、秘鲁、西班牙、俄罗斯、阿联酋、法国、匈牙利等国家和地区成功引渡16名逃犯;先后从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成功劝返逃犯17名。

  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国际执法合作,挤压境外逃犯退还犯罪所得、回国接受审判。江苏公安机关通过执法合作,两次共从境外追缴赃款1.2亿元。今年以来,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“适用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”专项行动,共从境外追缴涉案赃款14.82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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