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原党组书记真才基等3人被处分

 发布时间:2017-09-29 18:00:25
来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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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,日前,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原党组书记、院长真才基进行了立案审查;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色(天津)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高禄,原总经理郭鸿进行了立案审查。

  经查,真才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因公出国期间,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、超标准入住酒店;违反组织纪律,违规擅自决定国资委党委管理干部的免职、任用,擅自延长在国外期限和变更路线;严重违反工作纪律,在工作中滥用职权,不履行、不正确履行职责,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;严重违反生活纪律;严重违反廉洁纪律,长期无偿居住和使用民营企业主提供的房屋、车辆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财物,并涉嫌受贿犯罪。

  真才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,理想信念丧失,纪律意识淡薄,生活腐化堕落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并涉嫌违法犯罪,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其违纪性质十分恶劣、情节特别严重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研究,并经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,决定给予真才基开除党籍处分。参照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国资委审议,决定给予真才基开除公职处分。对其涉嫌犯罪问题、线索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  经查,高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执行国资委文件要求;违反工作纪律,擅自决策变更业务模式,违反议事规则、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,未按审计提示的风险,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,也未及时停止融资性贸易活动,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负直接责任、主要领导责任;违反廉洁纪律,向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民营企业股东借款、借车。

  经查,郭鸿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在国资委下发相关文件后,未引起重视及时研究停止融资性贸易;违反工作纪律,任总经理后未及时了解业务情况,未重视审计提示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,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。

  高禄、郭鸿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,在国资委三令五申不得开展融资性贸易的情况下,严重违反政治纪律、工作纪律,仍然继续开展融资性贸易,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。高禄还违反廉洁纪律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研究,决定给予高禄开除党籍处分,建议企业取消享受的相关待遇,给予郭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  真才基简历

  真才基,男,汉族,山东蓬莱人,1960年11月出生,博士研究生学历,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83年8月从北京邮电学院毕业后分配到邮电部北京设计院工作,先后任邮电部北京设计院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交换处副总工程师、交换处副处长、副总工程师,1995年4月任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副总工程师,1996年12月任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院长,1999年12月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院长,2000年6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计划部总经理,2006年5月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党组副书记、院长,2007年5月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党组书记、院长,2016年6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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