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:举报6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 最高奖励5000元

 发布时间:2017-09-16 18:00:32
来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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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网兰州9月16日电 (史静静)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16日披露,即日起,为营造“珍惜生命,拒绝交通违法”的社会氛围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甘肃省公安厅、甘肃省财政厅决定,在该省道路范围内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。其中,民众举报六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奖励。

9月16日,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外披露,即日起,为营造“珍惜生命,拒绝交通违法”的社会氛围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在该省道路范围内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。其中,民众举报六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奖励。 交警部门供图 摄

  六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包括,举报公路客车、旅游客车、校车超员不足20%的,奖励3000元;超员超过20%的,奖励5000元;举报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,奖励5000元;举报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奖励5000元;举报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,奖励5000元;举报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,奖励5000元,以及举报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,视情节奖励500至5000元。

资料图。9月13日,兰州警方对缉查布控收缴的836副非法号牌集中进行了销毁。 史静静 摄

  另外,举报饮酒后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奖励3000元;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,奖励3000元;举报农用三轮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等货运车辆违法载客的,每载客1人奖励200元。

  交警部门介绍了四种举报方式。民众可通过扫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“随手拍”微信举报平台二维码,注册、登录平台在线举报;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手机、车载行车记录仪等拍摄的视频资料举报;拨打110、122报警平台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,也可以通过书面、信件等方式举报。

  举报人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实事求是,客观真实,所提供的视频、图片、文字应当清晰、准确反映交通违法的时间、地点、车辆号牌、驾驶人、违法事实等信息特征。如举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;或者举报人拍摄的交通违法视频、图片、文字不清晰,无法确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的,不予奖励。

  公安机关要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,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具体举报情况。对泄露举报人信息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,依法严肃处理。此外,严禁借有奖举报手段骗取奖金,一经发现,依法严肃处理。

  记者了解到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,组织警力核查处理后,在查清举报违法事实并依法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事宜通知举报人。根据举报人意愿,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卡支付或者由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等途径兑现奖励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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