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一复绿工程变“垃圾山” 8名嫌犯被批捕

 发布时间:2017-06-13 18:00:48
来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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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华社杭州6月13日电(记者 陈晓波)今年1月以来,浙江省诸暨市南泉岭矿山复绿工程被倾倒万余吨造纸垃圾,成了“垃圾山”,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高达300多万元。近日,诸暨市检察院对刘某、楼某、周某等8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
  2016年3月,诸暨人刘某和楼某通过挂靠湖北省某地质勘查建筑公司,获得诸暨市南泉岭废弃矿山复绿工程。今年1月,表姐夫周某找到刘某,两人商量后决定将南泉岭废弃矿山作为垃圾倾倒点。

  从今年1月起,周某联系的杭州市富阳区造纸企业的造纸垃圾,被一车车运至南泉岭,并倒进矿坑。本该复绿的矿山被堆积成了“垃圾山”。

  今年4月,诸暨市环保局接到市民举报后赶到南泉岭,在现场截获4辆满载垃圾的货车,发现藏在矿坑内的垃圾总量已超过1.1万吨。

  现场水样检测结果显示,垃圾渗水中含汞、砷等有毒有害物质,污染物COD的指标达到了每升4000毫克左右,超过地表水V类水标准100倍,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40倍以上。环保部门初步评估该案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高达300多万元。

  诸暨市检察院干警甄洪磊介绍称,正常处理一吨工业废料需数百元,而如此违法倾倒、填满,每吨处理费只需70多元。刘某等人倾倒300余车垃圾,非法获利数十万元。

  近日,诸暨市检察院对刘某、楼某、周某等8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
  案发后,诸暨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监督,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。诸暨、富阳两地环保部门积极应对,两地检察机关还为此建立联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机制。

  记者采访获悉,垃圾清运工作已启动,目前已有7000多吨垃圾被运回富阳,暂存于一闲置厂房内,接下来将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。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督。根据“谁污染谁治理”的原则,整个处置费用将根据法律责任由涉案当事人共同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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