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份证丢失别不当回事

 发布时间:2016-12-12 13:30:16
来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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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在广州的李先生准备开一家广告公司,却被当地工商部门告知其名下在北京通州区已有一家公司。原来三年前,李先生曾丢失过身份证,于是竟莫名成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想到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,他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推上被告席,要求撤销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。近日,此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。据了解,随着商事制度改革,工商部门简化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,这导致冒用身份证登记的现象激增。

  蹊跷 名下多出一家公司

  去年12月底,李先生准备在广州成立一家广告公司,在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、租赁好办公地点后,被当地工商部门告知不能成立公司。理由是之前他在北京已经注册了一家公司,并成为法定代表人。李先生从未去过北京,怎么却在北京有了公司?

  李先生上网查到,北京智华府城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核准成立,地址在北京通州区,执行董事显示是他的名字,监事石某是个陌生人。

  今年1月22日,李先生到被告处调取了该公司工商注册材料,发现是他人冒用了自己丢失的身份证信息并伪造签名,注册成立了这家公司。李先生这才想起,2012年10月,他在广州一家饭馆吃饭时钱包被偷,身份证一并丢失。同年10月25日,他回湖北老家又补办了身份证。因补办证件时只需注明丢失,李先生并未报案。

  起诉 公司失联状告工商

  李先生按工商局档案信息跑了几天,公司注册地连个人影都没有,公司在工商局备案时留下的电话号码也无人接听。去向当地派出所打听,也没有冒名人的信息。李先生报警后,因该案不属于刑事案件,他一纸诉状将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告上法庭。

  李先生认为,被告未尽到审查义务,错误地核准了公司的成立,侵犯了其合法权益,据此要求依法撤销对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。

  辩解 仅对书面材料负责

  庭审当天,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副局长王通新和两名下属出庭应诉。被告方当庭表示,2014年12月22日,涉案公司向该局申请设立登记,并提交了申请书、企业联系人登记表、公司章程股东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系列文件。经审查,这些材料符合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为此于同日依法做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。

  被告方告诉法官,公司登记时并不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,且现在都是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,被告只是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核。如果发现材料虚假不会准予注册,如果注册后经举报材料虚假,申请人可以要求撤销。“原告在起诉前并未要求我们撤销。”

  担心 引来额外债权债务

  对此,李先生的代理人表示,李先生确实找过工商局信访部门,由于撤销程序太复杂,周期很长,他只好起诉。“如果不及时撤销,李先生自己的公司迟迟无法注册,还担心会引来许多债权债务。”

  开庭前,李先生申请了笔迹鉴定。法官宣布,经鉴定,涉案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中原告的签字系伪造。因法官还需进一步对涉案公司的材料进行审核,此案未当庭宣判。

  现状 冒名注册公司涌现

  王通新庭后表示,随着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后,工商部门简化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,在网上就可以申请,导致此类案件激增。像原告这种案子,工商部门按规定是书面审查,无法了解其签字情况。如果法人变更,还可以比对过去的签名。今年,该局受理的冒用身份证登记注册公司的案件将近百起。此种情况在北京其他各区同样如此,外地更多。

  发现被冒用后,申请人可以去法院起诉,也可以到工商部门提出诉讼请求,但工商局处理过程确实比较长。调查中,会遇到当事人不配合或有的人根本找不到。曾有一起案件,该局花了近两年时间才调查清楚,撤销注册。“希望公民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丢失身份证后及时报案再补办,这样工商部门在取证时能缩短时间。”

  王通新说,目前正考虑采取一些新措施,比如递交材料时要求申请人持身份证拍照,请第三方对申请人的身份证真伪进行审查。

  耗神 打官司至少要一年

  近年来,为了实现“方便企业办事、简化登记手续、降低行政成本”的目标,各级行政登记机关简化审批流程,但势必会面临更加严峻的审查难度。

  据通州法院统计,自去年11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,该院行政庭共受理因身份证件被冒用进行公司设立、变更登记而起诉工商局,要求撤销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14件,占同期受案总数的6%,占同期工商局为被告案件数的68%。这些案件呈现出案件事实难以还原、诉讼程序复杂、诉讼周期较长且无责败诉率高等特点。

  通州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金涛表示,八成以上的原告诉称身份证曾丢失,但仅有部分人挂失并登报公告。如此,原告往往难以举证证明,基本上都需借助笔迹鉴定。而法院为了查明事实,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,需将公司或其他股东追加为第三人。

  “实际情况是公司往往并不存在实际经营行为,依据注册地址不能进行有效送达,其他股东也分散在全国各地,依照身份证地址进行邮寄送达屡屡被退回,法院只能通过公告方式送达。”此外,司法鉴定程序往往需要半年时间。因此,此类诉讼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审理时间,诉讼周期非常漫长。

  如经过笔迹鉴定表明非同一人所签,虽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尽到审查义务,但出于追求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吻合的目的,法院仍会采取撤销、确认违法等判决方式对登记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,导致工商登记机关败诉。

  改进 增加股东验证环节

  针对涉身份证件虚假工商登记行政诉讼案件的大量出现,通州法院行政审判庭已向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发送司法建议,工商机关也予以回函,制定了相应的举措。比如,增加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验证环节,申请人除需提交法定文件外,还需提供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手持身份证原件照片并打印图像,一并同设立或变更登记材料交至受理窗口。受理人员对照片及身份证件进行核对,不一致的不予受理。

  同时,通州工商登记机关还在积极探索如何通过互联网技术,简化身份验证手续,更准确地验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。限制涉案代理人代理权限,对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代理人锁入系统黑名单,限制代理资格,凡该代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全体股东到场签字。加强申请材料中签字的审查,与登记档案中预留签字不一致的坚决不予受理,并要求本人到场签字。

  另外,通州工商登记机关也在积极研究电子签名在工商登记注册中的应用,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签字审查的准确率。

  本版撰文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

  -支招

  丢身份证及时挂失

  据了解,身份证丢失遭冒用往往会引发很多不法行为,犯罪分子通过他人身份证开办银行卡或公司,进行诈骗、洗钱或虚开发票等行为。虽然法律规定被冒用者可以免责,但难免会带来很大麻烦和后患。

  通州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金涛说,曾有一名处级干部在晋升过程中,被单位调查发现名下有公司,违反公务员相关规定,导致升职受到影响。得知其身份信息被冒用,该处长起诉要求撤销注册。后因工商局调查后自行撤销,最终撤案。此外,被冒用还可能会承担债务风险。

  从明年7月起,全国将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,作为公民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,不慎丢失应及时挂失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,不轻易外借个人身份证件,如果确需委托别人代办事项时,要委托给信任的人。

  对于身份证复印件,不要贪图使用方便就一次性复印多张留存,应尽量按需复印。不用的或作废的复印件要妥善处理,可以用手撕碎或使用碎纸机处理,使其不能二次使用。

  此外,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签注。签注内容包括:××专用,内容尽量详细,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;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;通常写三行,每一行后面要画上横线,以免被偷加文字;尽量用蓝色的圆珠笔或签字笔标识签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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